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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此先導計劃的其中一個項目為學生實習計劃,旨在提高大學生對資產財富管理業之前台、中台、後勤部門或混合職能多元化就業機會的認識,讓他們能夠及早認識各類職能的工作崗位。

根據學生實習計劃,就讀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研究學位課程的學生於2023年起,可申請由資產財富管理業僱主提供的資產財富管理業實習機會,為期一至三個月。學生能夠從中汲取實際工作經驗,從而對資產財富管理業的工作性質及就業前景有更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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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學生)

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合資格參與學生實習計劃:-
  1. 為香港居民;
  2. 可在香港合法受僱;
  3. 現正就讀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研究學位課程於下列二十二所可頒授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就讀

 

  • 明德學院;
  • 香港城市大學;
  • 宏恩基督教學院;
  • 港專學院;
  • 香港演藝學院;
  • 香港浸會大學;
  • 香港珠海學院;
  • 香港都會大學;
  •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
  • 香港樹仁大學;
  • 嶺南大學;
  • 聖方濟各大學;
  • 職業訓練局 —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
  • 香港中文大學;
  • 香港教育大學;
  • 香港恒生大學;
  • 香港理工大學;
  • 香港科技大學;
  • 香港大學;
  • 東華學院;
  • 香港伍倫貢學院;以及
  • 耀中幼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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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種類

職能

財富管理

資產管理

前台部門

WF

AF

中台部門

WM

AM

後勤部門

WB

AB

混合職能*

WX

AX

 

*混合職能角色是指僱主將安排實習生到不同的崗位實習。

 

為避免混淆,放棄接受錄取通知的學生將被視作曾參加該年的學生實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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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

每名參與此學生實習計劃的實習學生將與參與僱主確立直接的僱傭關係。實習學生將獲發酬金。學生亦須承諾修畢整個實習期,並就實習經驗及學生實習計劃提交綜合評核。

 

實習學生透過師友計劃,從業內人士分享的經驗及知識中獲益,並可於實習結束後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