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培訓資助計劃] 申請截止日期:隨著計劃將於2026年3月31日完成,計劃將有序停止接受申請。計劃將不會接受就於2025年12月31日後完成的課程之學費發還申請,並將於2026年1月31日後停止接受所有學費發還申請。申請人須遵循「申請人須知」中概述的申請要求,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的證明文件,並將已簽妥的申請表列印本,連同香港身份證副本,於課程完成日期起計四個月內或於2026年1月31日或之前(以較早者為準)遞交至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辦事處。為免生疑問,凡於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完成之課程,其申請必須於2026年1月31日或之前遞交。逾期或不完整的申請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