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專業培訓資助計劃] 申請截止日期 (2026年1月31日): 本計劃已不再受理於2025年12月31日後完成的課程之學費發還申請。申請人須遵循「申請人須知」中概述的申請要求,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的證明文件,並將已簽妥的申請表列印本,連同香港身份證副本,於課程完成日期起計四個月內或於2026年1月31日 或之前(以較早者為準)遞交至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辦事處。凡於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完成之課程,其申請必須於2026年1月31日或之前遞交。逾期或不完整的申請將不予受理。